網(wǎng)絡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常見騙術
日期:2022-05-25 ????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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騙術一:假冒合法機構
不法分子利用網(wǎng)站,、APP,、微信等渠道冒充持牌證券公司、基金公司或其合作伙伴,,有的還設立山寨網(wǎng)站或冒牌機構,,公布虛假的證書、團隊,,開展非法證券活動,,誘騙投資者上當。不法分子往往要求投資者將各種費用匯入指定賬戶,,特別是個人賬戶,。
騙術二:專家免費推薦牛股
不法分子通過微信、微博,、股吧等,,以“診股”“黑馬股”“不賺錢不收費”等進行夸張性宣傳,招攬會員或者客戶,。投資者加入微信群,、QQ群、直播室后,有“老師”“專家”等向投資者非法薦股,,以各種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,,或者通過“打賞”“培訓費”、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,。
騙術三:直播間薦股背后的“殺豬盤”
不法分子在網(wǎng)絡直播平臺以“股神”“大V”自居進行宣傳,,誘導投資者充值購買“金幣”“鮮花”等,通過“直播訂閱”“付費問答”等收取費用,。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利用直播室實時喊單,,指揮投資者同時買賣股票,為大額出貨進行忽悠式薦股,,誘騙投資者高價接盤,涉嫌詐騙,、操縱證券市場,、非法經(jīng)營等違法犯罪活動。
騙術四:以“內(nèi)幕消息”等誘餌行騙
不法分子利用微信,、微博,、股吧、短視頻等,,以“私募基金”“專業(yè)機構”“內(nèi)幕消息”等為誘餌,,公開招攬會員或客戶,收取會員費,、咨詢費或服務費等,。有的不法分子還宣稱可提供股票買賣時點,并收取高額費用或進行收益分成,。
騙術五:進行非法代客理財
不法分子利用門戶網(wǎng)站,、財經(jīng)網(wǎng)站、論壇,、股吧,、微博、微信等作為營銷平臺,,以“承諾收益”“坐莊操盤”“利潤分成”等吸引投資者參與委托理財,。投資者在高額回報的誘惑下,與不法分子簽訂所謂的“委托理財協(xié)議”,,在交納投資款后,,大多無法收回投資款或遭受重大損失。
騙術六:銷售炒股軟件
不法分子以銷售證券咨詢類軟件工具,、終端設備,,或以售后服務、技術培訓等名義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(yè)務。不法分子推銷“炒股軟件”時,,往往夸大軟件功能,,并通過“加入公司,成為會員,,由專家指導”等名義,,進一步欺騙投資者。
騙術七:誘導參與新品種投資
不法分子以“股市行情不好”等為由,,向投資者推薦外匯,、大宗商品、石油,、貴金屬,、郵幣卡,或者境外指數(shù)等新型投資產(chǎn)品,,往往宣稱新品種投入低,、收益高,適合普通人投資,。微信群,、QQ群內(nèi)有“托”偽裝成投資者,上傳交易盈利截圖,,誘導其他投資者下載交易軟件或APP,,注冊開戶并入金參與交易。這些新品種大都實行杠桿交易,,行情波動會造成大幅損失,。投資者出現(xiàn)虧損或發(fā)現(xiàn)受騙后,通常被拉黑或踢出群,。還有部分交易平臺實行虛擬交易,,其交易走勢由不法分子后臺操控,涉嫌詐騙,。
騙術八:以“挽回損失”等名義二次行騙
不法分子推薦股票造成投資者虧損后,,利用投資者急于挽回損失的心理,引誘投資者參加更高級別的會員組,,繳納更多的“會員費”,,造成虧損進一步擴大。有的不法分子假冒證監(jiān)會,、證券交易所名義,,以彌補投資者虧損為名進行詐騙。
騙術九:虛假“原始股”“轉板上市”“海外上市”
不法分子借“科創(chuàng)板”“創(chuàng)業(yè)板”“北交所”“納斯達克”等概念炒作,,以“原始股”“轉板上市”“海外上市”為幌子進行虛假宣傳,,編造公司即將上市的假象,,誘導個人投資者購買所謂“原始股”。有的不法分子在推銷時還承諾高比例分紅,,非法吸收社會公眾資金,。
騙術十:出售“投資者教育”或“炒股”課程
不法分子通過各種方式推銷“投資者教育”或“炒股”課程,價格高的課程可升級為“專家”薦股服務,,實際是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活動,。投資者購買課程后,被進一步誘導下載軟件,、開戶,、轉入資金、按指導炒股等,,但往往提現(xiàn)困難,,造成投資者本金損失。